广州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分配出炉
22日,广州市环保局将下达广州的2016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情况予以公示。从公示的内容来看,总计2200万元的专项资金被按照广州各区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排放量占比进行分配,其中南沙区分配数额最大,为545万元,约占专项资金的25%;而海珠区则只分配到了21万元。
记者从广州市环保局了解到,各区资金主要是依据广州初步调查测算的各区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排放量占比进行分配。经调查测算排放量较大、治理任务较重的区,分配资金较多,比如南沙区;调查测算排放量较小、治理任务较轻的区,分配资金较少。有关部门的初衷,是希望通过项目资金分配鼓励和支持相关单位开展VOC综合整治,促进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
“经过初步的测算,资金分配是和各区VOC排放量占比挂钩的,但之后具体的分配方案还要不断完善。”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区预计将在明年使用这笔专项资金。记者从分配表中发现,番禺区和增城区分配到的专项资金数额紧随南沙区之后,而海珠区和荔湾区、天河区分配到的金额都在百万元以下,相对而言VOC排放量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