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新闻媒体通报会,介绍了今年8月19日发布,9月15日实施的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厂内干化减量技术标准》(以下简称《规范》)相关内容。
据悉,《规范》由广州市水务局提出,由广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和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适用于广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厂内干化减量处理工作。《规范》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厂内干化减量处理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路线、处理场地、设备、运行、出泥泥质、污染物排放、噪声要求,以及必要的取样和监测方法。市水务局表示,《规范》的发布实施,对实现广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具有重要意义。
编制遵循的原则
广州市水务局介绍,《规范》的编制遵循“节能、环保”的基本原则,同时基于广州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特性,充分考虑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场地设施、人员配置以及监测技术水平等实际情况,确保本规范的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拟解决三大关键问题
广州市水务局介绍,《规范》拟解决三大关键问题。一是解决污泥对环境污染大的问题。未干化的污泥臭气大、粘度高,储存、装泥、运输、卸泥环境污染大,干化的污泥则没有这一弊端。二是解决污泥干化减量缺少明确技术支撑的问题。目前,污泥干化减量缺少明确的技术标准、规范支撑,不利于推广。《规范》发布实施后,就可将广州市污泥厂内干化减量试点项目的成功经验固化下来,供其他污水处理厂借鉴。三是解决污泥干化减量缺少明确监管要求的问题。目前,污泥干化减量缺少明确的监管要求,不利于实现污泥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目标。《规范》发布实施后,就可根据其中具体的出泥泥质、污染物排放等要求,对实施污泥干化减量工作的单位进行量化监管。
呈现三大创新点
广州市水务局介绍,《规范》呈现了三大创新点。一是《规范》采用了低温干化技术,解决了干化过程臭气大,尾气处理成本高的问题。二是《规范》提出了具有科学性、创新性的含水率指标,达到这一指标的污泥,生物化学特性稳定,无异味产生,污泥(重量)减量比达60%以上,且可直接进入水泥厂和发电厂焚烧,达到了污泥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目的。三是《规范》基于广州市污水处理厂现状及污泥特性,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厂内干化减量过程涉及的技术路线、处理场地、设备、运行、出泥泥质、污染物排放、噪声,以及相应的取样和监测等提出了统一的、规范化的要求,适合在广州地区推广应用,目前国内外尚未有该类标准,创新性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