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禁用“日光盘”广告语
广州楼市调控升级,昨日市住建委、市国规委等四部门联合发文,严打开发商违规行为,禁止发布“日光盘”、“封盘涨价”等广告信息,更不得捂盘惜售、囤积房源。
广告不得含有“日光盘”等用语
通知要求,房地产主管部门严肃查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即日起,市、区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要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本辖区的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专项检查整治。
重点整治的开发商违规行为包括: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宣传的,如发布“日光盘”、“封盘涨价”、“地王”、“楼王”、“楼市火爆”等信息以营造市场供不应求的假象;捏造或散布涨价、政策变化等谣言扰乱市场秩序的。
通知提出,对于开发商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的,如取得预售许可后不在10天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信息并进行销售,不公示销售进度控制表,一律属于违规严打的范围。
同时,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项目对外销售,如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也将严查。
开发商违规或被惩罚暂停网签
除了开发商之外,市区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还对楼市中介行为提出规范,严打各种违规行为,包括:未备案从事中介业务的;不公示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文件,不公示服务项目及其内容和标准,不公示收费项目及其依据和标准,不公示交易资金安全提示信息,发布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已失效的房源信息。
监督行动尤其严打中介代收代管交易资金、提供首付贷及其他金融服务,禁止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不告知交易资金托管事项。
一旦在巡查中发现开发商和中介违规,监管部门将实施行政处罚,并视情节轻重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公开通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暂停使用网签系统、暂停参与土地竞买、暂停商品房销售、经纪、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