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加大对市属国企创新活动的推进力度,全面增强企业创新发展能力。7月25日,14届21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显示,广州国资国企创新投资基金首期基金总规模将超过200亿元,将联动已设立的各类基金,形成国资发展投资基金群,预计“十三五”期间基金群规模将超千亿元,用于支持国企创新改革发展。
打造10家全国前列的创新骨干企业
为提升市属国企的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市属国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建设国家创新中心城市的引领和表率作用,《指导意见》制定了市属国企创新驱动的发展目标,至2020年,市属企业全部建立比较完善的支持鼓励创新活动的政策体系。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等核心产业的关键技术居于国内前列,打造10家水平居于全国前列的创新骨干企业。新增一批行业领先的科研机构(其中国家级40家、省级150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50家。
同时,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相关营业收入的比重将达到3%以上,部分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将达到5%以上。市属企业专利申请量和发明专利授权量比“十二五”期末翻一番,高新技术产品年产值率将超过50%。加速聚集创新人才,建立一支以科技骨干和管理骨干为核心的高水平自主创新团队等。
为实现上述目标,广州正创造开放包容的创新环境,构建科学的创新容错机制。在创新考核方面,广州将细化完善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扩大研发投入视作利润的适用范围,实行自主创新考核加分。广州还将加大创新激励力度,设立自主创新专项奖,鼓励企业对科技团队给予重奖,引导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红奖励。
比如设立创新项目优秀奖和创新企业进步奖,每年选出一定数量成效突出的项目和进步明显的企业,重奖项目团队或企业。通过鼓励市属国有企业的科技成果职务发明人实施成果转移转化、建立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机制、建立创新项目跟投机制等多项激励举措,进一步激发提高企业创新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利润收入20%用于创新发展
目前,为集聚创新资源,推动国有资本向自主创新核心产业集聚,发挥国资的引导与杠杆作用,广州已率先组建国内地方性国企创新联盟,即广州市国资国企创新战略联盟,统筹协调推进国企协同创新,实现创新资源合作共享、互联互通、多方共赢。
《指导意见》显示,广州还将通过资本融合和资金支持促进市属国企创新发展,推进科技企业上市。由国资收益、市属企业联合出资成立广州国资国企创新投资基金(母基金),联动聚集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子基金,首期基金总规模将超过200亿元。广州还将联动已设立的各类基金,形成国资发展投资基金群,预计“十三五”期间基金群规模将超千亿元,用于支持国企创新改革发展。市国资委认为,通过国有资本撬动各类更大规模的社会资本共同参与,达到既支持企业创新活动,又放大国资收益的目的。
在资金支持方面,每年将从国资经营预算利润收入中安排不低于20%的比例,对企业增加研发投入进行后补助,支持广州国资国企创新投资基金发展。引导企业每年从收储土地补偿收入中安排不低于20%的比例(剔除土地有关成本和职工安置费用),支持创新项目。
根据《指导意见》,研发投入视作利润的适用范围更广。电商平台、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项目建设、筹集创新项目资金相关融资费用、设立境外研发机构及开展境外研发活动支出,都列入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