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尾的“双11”和“双12”购物节、2016年的元旦优惠活动才过不久,各位的“钱包君”还没来得及恢复元气,新一轮的农历春节促销高峰马上又要来了,怕是要再一次榨干“剁手党”们的钱包。
俗话说,买家没有卖家精。精明的商家不会做赔本的生意,低价的背后可能是一个数字游戏。一些商家在节日期间推出的打折、返券、送赠品、有奖销售等一系列“让利”活动,实则可能是打着促销幌子巧设圈套的消费陷阱。
为此,广州市消委会结合节日消费投诉热点和相关典型案件,针对今年的春节消费推出八大防陷阱攻略,提醒广大消费者做到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八大陷阱逐个数
(一)“买满就送”暗藏玄机。以有的商家推出“买满2000元就送”的活动为例,其操作手法可能是:消费者在购买标价1999元的主商品后,还差1元才能参加活动,于是再买小额商品凑单,但商家早已暗中将各类小额商品提价,消费者因而难以获得活动宣称的所谓折扣。
(二)赠券多但限制更多。有些商家给出的赠券、折扣券的使用限制多,包括限型号、限品牌、限数量、限时间、限价格、不设找零等。
(三)虚构原价再打折。一些商家采取虚构原价假打折的手段,先把商品提价再佯装返利赠券。有的商家则打着“全市最低价”的噱头,诱导消费者购买。
(四)免费抽奖赔大钱。有的商家在百货商场内的柜台或超市门口开展“凭小票免费抽奖”活动,由于把百货商场、超市的购物小票作为抽奖条件,容易让消费者误以为是商场或超市举办的活动。只要参与抽奖,大多数人都会中大奖,奖品一般是以二折或三折的价格购买饰品玉器等,但商品的标价远高于其市场价值或者商品难以鉴定真假,以致不少消费者因贪便宜而赔了大钱。
(五)预付卡优惠变陷阱。有的商家会利用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以能给出更多优惠为诱饵(如:存5000元送3000元),诱导消费者先付款、后消费。但是,预付方式容易让消费者处于被动地位,丧失主动权,再加上商家服务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商家信用缺失等原因,所谓优惠很有可能变成陷阱。
(六)换季商品耗尽三包期。节日期间,有些商家以低廉的价格销售换季商品。但由于不是当季产品,消费者在购买后并不能立即使用,待到适合的季节拿出来用时,商品已耗尽了“三包”期限。消费者原以为是自己赚到了,实际上却是商家逃避了“三包”责任。
(七)以次充好无发票。有些商家销售的产品表面看起来物美价廉,实则是以次充好,此类可能涉及数码产品、日用品、鞋服、箱包、名贵药材等。而有的商家则是打着奖品、赠品的旗号处理伪劣次品,并且不提供发票。
(八)人多拥挤隐患多。各大商家在节日期间争相开展的特价促销活动,往往能吸引众多消费者前往。由于人多拥挤,不但容易引发哄抢、挤伤事件,也给小偷创造了作案条件。
消费提示
适逢2016年春节来临之际,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消费时切莫因贪图便宜而因小失大,务必擦亮眼睛,谨遵“货比三家、按需消费、索要票据、确保安全”的原则,具体注意以下八点:
(一)选择证照齐全的商家。到证照齐全、口碑好的商家购买所需,同时要仔细查验商品的合格证明、生产厂家、厂址以及生产日期等标识。
(二)避免盲目消费。缺什么才买什么,不轻信某些销售人员的夸张宣传,不冲动购买实用性不强的商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三)理性对待促销。降价打折有可能是虚构原价后再假打折,返券多也并不代表实惠就多,建议一是关注活动细则和用券条件,估算出商品的实际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