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日化企业需提高产品质量以达国际标准
自2014年1月1日起,美国FDA连续通报了11起中国产化妆品不合格信息,被通报的产品包括眼影、唇彩、唇膏、抗皱霜、眼线、香皂等,被通报产品以外贸公司出口为主,也涉及生产企业。出口化妆品频繁被通报、拒绝入境或召回,给我国出口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通报内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没有按贸易国要求进行标签标注(6例);二是违规使用色素,在唇彩、唇膏、眼影、眼线等产品中使用不安全色素(4例);三是检出有毒有害物质(1例)。
综合分析造成通报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不关注客供包装标签信息,出口化妆品OEM模式较多,产品包装往往以指定采购或客供为主,产品标签易忽略无验证。二是对产品质量控制不到位。部分企业只顾追求短暂的利益,不顾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过程中违规添加价格低廉的工业色素;三是不清楚化妆品标准国别差异,以一套标准走遍全球,导致符合欧盟标准却不符合美国FDA或其他国家标准。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化妆品出口企业:一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出口企业应健全原料验收和管理制度、建立原料使用记录和台账、建立产品追溯体系。二是着重做好色素的采购和使用。化妆品色素是国外关注的重点内容,出口企业应重点关注贸易国家及地区的法规对化妆品色素的使用要求,防止禁用色素流入到生产环节中。三是加强信息沟通。出口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第一人,各出口化妆品企业应连同行业协会及时收集和掌握国外最新的化妆品法规信息,确保出口产品符合进口国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