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深圳立法的步子走得再快一点,可能实现广东省反家庭暴力法零的突破。8月16日至17日,由市妇联主办的“2014深圳反家庭暴力立法研讨会”在市政协举行,会议针对《深圳经济特区反家庭暴力条例(草案)》初稿征求意见。目前,反家庭暴力已被市人大列入立法计划。
深圳立法步子再快一点
2000年湖南省通过中国第一部专门防治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之后,各地陆续通过一些防治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和文件。据了解,截至2011年底,全国28个省区市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或政策。2012、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将反家庭暴力法列入立法工作计划。目前,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已经列入全国人大五年工作规划。
具体到深圳,2006年,市妇联联合市人大、市政法委、公检法司等18个部门,下发了《深圳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协调小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2013年深圳市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全国首部性别平等法律《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提出了3项措施,人身安全保护措施,临时庇护措施和及时制止措施。目前,反家庭暴力已经被市人大列入立法计划。“如果深圳立法的步子走得再快一点,可能实现广东省反家庭暴力法零的突破。”中山大学副教授卓冬青表示。
55.5%受访家庭曾有家暴
深圳市妇联主席马宏说,妇联于2012、2014两次就家庭暴力开展了专项调研。调查显示,被访者中有近55.5%的家庭曾经出现过暴力行为。仅2012年~2013年,深圳市先后就发生了34起恶性家庭暴力事件,施暴者多为28~50岁,其中85.8%的家庭暴力发生在夫妻之间,丈夫对妻子施暴占93.9%。
此外,针对老年人及儿童的家庭暴力同样需引起关注。调查显示,近6%的老人之间存在嘲讽、侮辱、威胁、殴打等暴力行为。4%~5%的家庭存在子女及其他成员对老人施暴。近两成的被访者及其配偶对孩子有过家暴行为,其他家庭成员对孩子进行过家暴行为的比例也达到5%左右。
深圳市已经建立了600多个“家庭暴力报案点”,南山、罗湖两区妇联还成立了“妇女儿童家庭暴力伤情鉴定委托受理中心”,并支持、培育了一个反家庭暴力专业社会组织,深圳市鹏星家庭暴力防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