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工伤保险伤残津贴调整
近日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为1月初在册的1—4级工伤伤残人员调整了伤残津贴,此次调整从1月起补发,本月发放到账。此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普遍调整采取了定额调整和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即按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97元的定额计发,并按本人调整前伤残津贴月标准5%的定比计算调整额,两者之和即为调整增加额。
倾斜调整主要是对2014年6月30日前(含本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领取伤残津贴的人员,每人每月加发80元,全年96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伤残津贴年度调整基数,并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继续加发高级职称专项津贴等。对6月底前首次领取伤残津贴的人员也将按以上办法进行调整。
1—4级工伤伤残人员调整所需资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此外,201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享受伤残津贴的5—6级工伤伤残人员,其伤残津贴在2013年伤残津贴的基础上加发10%,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