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中山市2013年度渔业油价补助的申请受理工作将于2月17日至2月27日开展。全市2013年通过年审签证且符合相关条件的1190艘捕捞渔船,可备齐资料按指定日期就近到渔业部门设立的7个受理点办理申请事项。据悉,今年国家农业部对油补申报要求及申报表格作了相关调整,并实行新的补助用油量测算政策,市海洋与渔业局提醒广大船主遵照执行。
设7个受理申请点
据了解,中山市2013年共为1187艘渔业船舶发放了2012年度油补资金总额2364.18万元,而2013年度符合补助规定的渔船共有1190艘。在2月17日至2月27日期间,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将先后在下列7个地方设点,受理2013年度渔业油价补助申请:黄圃镇马安村委会、民众镇义仓村委会、神湾镇竹排村委会、大冲口渔政大队、横门渔政大队、港口镇群众村委会、市海洋与渔业局办证大厅(市政府第二办公区一楼)。每日下乡办理时间为: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月27日下午5时,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油补。
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特别提醒,船舶所有人必须本人持船舶证书在受理点领取《2013年度渔业油价补助申请表》(下称《申请表》),并携带身份证及农村信用合作社存折原件等材料。在将上述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进行审验,并经本人核对无误后,填写本船年实际用油量,并在《申请表》上签名打指模确认,提交申请材料。
为提高受理工作效率,各渔船船主事先应准备好渔业捕捞许可证中“年审登记”页或“年审签证”页的复印件一份。相关文件可登陆市海洋与渔业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阅,或拨打咨询电话88322027。
补助用油量测算方法有变
值得关注的是,国家、省相关部门对2013年油补申报要求及申报表格作了相关调整,细化了渔船违法违规行为与油补扣除(减)挂钩的相关规定。
据介绍,除了继续对存在5种特别严重违规行为的涉案渔船扣除全年油补资金,对存在其余相关违规行为的涉案渔船分别扣减全年50%、30%油补资金外,今年省渔业部门还规定对存在8种违规行为的涉案渔船暂缓发放油补资金。
另外,以往年度的渔业油价补助是由系统按补助公式自动测算出补助用油量,而农业部对2013年度补助用油量测算方法作了调整,将按照其实际作业情况测算补助用油量,并根据渔民填报的“年实际耗油量”和管理部门测算的补助用油量的最小值确定为渔业油价补助耗油量。市海洋与渔业部门提醒船主掌握清楚政策后,再申请办理渔业油价补助,如有疑问可咨询油补申请受理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