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寿光政府"埋单"养老服务
21日,记者采访了解到,近日,寿光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通过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在社区、乡镇等新扩建、租赁和改造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并为90户困难老人家庭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让孤寡老年人、半自理和不能自理的贫困老年人享受到由政府给予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或机构养老服务的照顾。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寿光决定在9个社区和14个乡镇新(扩)建、租赁和改造9处城市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和40处农村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并为9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
其中,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符合相关规定的,按一、二、三类建筑面积,市财政分别给予15、10、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达到相关规定的,按建筑面积分别给予5、4、3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另外,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经验收合格的,由市财政按每户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另外,对以“日间照料、居家养老”为主要模式且服务失能、半失能老人的非营利性老年人服务机构,按服务人数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助。对新扩建、租赁和改造的养老服务机构,符合《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要求,达到相关规定的,市财政按每张床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
通过政策的实施,力争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