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至11日,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执法检查。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业斌率检查组先后到番禺等地进行实地检查并座谈。座谈会上透露,广州市计划加快推动气象灾害停工机制写入广州市劳动合同标准版本。
10日下午,黄业斌主持召开执法检查汇报座谈会。会上,省气象局局长庄旭东透露,《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以来,因气象灾害死亡人数明显下降。黄业斌指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贯彻实施两个法规过程中做到了三个“到位”,分别是领导责任到位、普法到位、部门工作落实到位。他认为,两个法规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民生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黄业斌在实地检查中指出,要不断提高预测、预报、预警能力,向国外先进水平看齐,提高准确性,减少误差率,提高时效性。要不断加强现场处置能力特别是统筹调度能力,实现多部门、多力量的高效联动。
广州市为防御应对台风、大风、暴雨、雷电等气象灾害出台了《广州市公众应对主要气象灾害指引》,首次就学校停课、延迟上学和建议用人单位停工相关问题明确规定。《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实施以来,借鉴香港经验,广东在全国率先确立了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停课机制,并逐步推开停工机制。2015年至2017年上半年,全省共发布停课信号460次。
“防御气象灾害,学校停课做得很好了,但是停工机制还需要通过法律落实。”省人大代表、广州雕塑院副院长陆增康认为,气象灾害停工机制关系到一线工人的生命安全,要通过法律层面提供保障,与《劳动合同法》结合,保障一线工人安全。“有些企业确实不能停工的,可以通过补贴加班费等方法来补偿。”陆增康还建议。对此,广州市气象局局长刘锦銮透露,下一步将加快推动气象灾害停工机制写入广州市劳动合同标准版本。